丧失劳动能力是指患者因疾病、伤残或其他原因而使得劳动能力丧失或者丧失工作能力的状况。以下是一些常见的丧失劳动能力的疾病:
1. 严重的身体残疾:严重的疾病或损伤,如截瘫、重度肢体残疾、重度脑损伤等,会导致患者失去行走、自理和工作能力。
2. 终末期疾病:终末期癌症、晚期肾病、晚期精神疾病等严重疾病会导致患者持续躯体或精神上的痛苦,丧失工作能力。
3. 严重的心脑血管疾病:如严重心脏病、脑卒中后遗症等,会造成永久性的身体损害,影响正常工作和生活。
4. 慢性肺部疾病:如严重的哮喘、肺纤维化等,会导致呼吸困难,影响工作能力。
5. 严重的精神疾病:如重度抑郁症、精神分裂症等,会导致严重的情绪和认知障碍,影响工作和社交能力。
6. 慢性疼痛综合征:如纤维肌痛综合征、类风湿关节炎等慢性疼痛病症,会导致长期的疼痛和身体不适,影响工作和生活质量。
7. 重度视觉或听力障碍:失明、重度听力损失等会导致患者无法正常进行工作和沟通。
8. 先天性残疾:出生时存在的严重智力障碍、肢体残疾等会导致患者需要长期护理,丧失劳动能力。
丧失劳动能力的疾病因人而异,其丧失程度也会有所不同。确定一个人是否丧失劳动能力需要综合考虑疾病的性质、病情的严重程度、患者的年龄、工作的性质等因素。此外,对于一些临时性的疾病,根据治疗和康复情况,劳动能力有可能得到恢复。因此,在评估是否丧失劳动能力时,需要由专业医生进行评估和判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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